(一)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表(到霍爾果斯人社局就業科蓋章);
(二)營業執照或者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原件(留存復印件);
(三)公司章程;
(四)新成立公司提交200萬元注冊資金驗資報告,已經成立公司增加經營范圍的提供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;
(五)經營場所(面積不小于60平米)的使用證明原件;
(六)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、信息管理系統清單;
(七)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原件(留存復印件);
(八)專職財務人員、2名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證書及身份證(留存復印件)
(九)勞務派遣管理制度(包括勞動合同、勞動報酬、社會保險、工作時間、休息休假、勞動紀律)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;
(十)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樣本。
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,初步審核時一律提供原件,經審核后留存復印件。
源自:霍爾果斯人社局就業科